# 涉税信息保密规定与例外:企业合规与税收治理的平衡之道

在崇明园区做企业服务的这15年,我见过太多老板因为“税务信息”睡不着觉。记得有个做跨境电商的初创企业负责人,攥着一份税务咨询报告问我:“张老师,我们给客户开的发票信息,会不会被竞争对手拿到?要是他们摸清我们的进货渠道和利润空间,我这小本生意还怎么搞?”还有一次,园区一家制造企业的财务总监红着眼圈找我,说公司核心产品的成本数据被“内部人”泄露,导致投标时被恶意压价,直接损失了上千万订单。这些事儿让我深刻体会到:涉税信息不是冰冷的数字,而是企业的“生命线”;而“保密”与“例外”的边界,往往是企业最容易踩的“合规雷区”。

数字经济时代,企业涉税信息早已超越了“发票”“申报表”的传统范畴——从电商平台的交易流水、跨境支付的外汇信息,到大数据风控下的“画像标签”,税务部门掌握的企业数据越来越立体、敏感。一方面,《税收征管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要求保护涉税信息,防止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泄露;另一方面,税收征管、反避税、打击偷逃税等工作,又离不开信息的共享与利用。这种“保护”与“利用”的张力,让“涉税信息保密规定与例外”成为企业必须直面的核心议题。本文结合我在崇明园区的一线服务经验,从法律基础、责任主体、边界划分、例外情形、违规救济及企业合规六个维度,拆解这个复杂却至关重要的话题,为企业守住“数据安全底线”、用好“信息合规红利”提供实操指南。

法律基石与框架

涉税信息保密不是一句空话,而是扎根于我国法律体系的“刚性约束”。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白纸黑字写着:“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不属于保密范围。”这条规定就像“定海神针”,明确了保密的“总基调”——但“保密什么”“怎么保密”,还需要更细化的法律支撑。

涉税信息保密规定与例外

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进一步将涉税信息纳入“敏感个人信息”的保护范畴。该法第二十八条明确,敏感个人信息一旦泄露或非法使用,可能导致个人名誉、人身财产受损,因此需要“严格保护”。对企业而言,税务登记号、纳税信用等级、财务报表中的利润数据、甚至员工的工资薪金信息,都属于敏感个人信息。我在服务园区一家高新技术企业时,就遇到过这样的案例:该企业研发人员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被前同事通过税务系统违规查询,导致个人隐私泄露。后来我们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协助企业向税务机关投诉,最终涉事人员被给予行政处分,企业也完善了内部信息权限管理。这说明,法律不仅规定了“保密义务”,更提供了“维权武器”。

除了国家法律,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构成了涉税信息保密的“操作手册”。比如《税务信息管理办法》明确,涉税信息包括“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税收违法行为信息”,税务机关应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则要求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获取的客户涉税信息“严格保密”,不得用于与委托无关的目的。这些规定层层递进,从宏观原则到微观操作,形成了“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三维保护网。正如中国政法大学施正文教授所言:“涉税信息保密制度的完善,标志着我国税收治理从‘权力本位’向‘权利本位’的转变——既要保障国家税收收入,更要守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保密责任主体

涉税信息保密不是“税务机关的单选题”,而是多方主体的“共答题”。“崇明园区招商”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第一责任人”。税务系统内部设有“税收征管法执法责任制”,明确规定“泄露纳税人秘密”属于“执法过错行为”,将面临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甚至刑事责任。我在崇明园区税务分局调研时,看到过他们的“保密承诺书”制度:每名税务人员入职时都要签署承诺书,明确“不得擅自查询、复制、泄露纳税人涉税信息”,每年还要接受保密培训。有一次,园区一家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发现,自己的手机收到了一条“税务稽查预警”的陌生短信,后来查实是税务分局的一名临时工违规查询了企业信息并出售给了中介。最终,这名临时工被移送司法机关,税务分局也整改了“临时人员权限管理漏洞”。这个案例说明,税务机关内部的“权力笼子”必须扎紧,否则再好的法律也会打折扣。

“崇明园区招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是“关键守门人”。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公司等机构,在为企业提供税务咨询、代理申报等服务时,会接触到大量涉税信息。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这些机构必须建立“信息保密管理制度”,对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否则将被纳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甚至吊销执业资质。去年,园区一家代理记账公司因为“将客户成本数据卖给竞争对手”被查处,我们作为企业服务方,协助受害企业通过法律途径追偿,最终该公司不仅赔偿了50万元损失,还被市场管理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这件事给园区所有中介机构敲响了警钟:保密不是“选择题”,而是“生存题”。

容易被忽视的是“第三方信息提供者”的保密义务。随着“金税四期”的推进,银行、电商平台、支付机构等第三方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供涉税信息。比如,企业通过支付宝、微信收到的经营性流水,银行提供的资金往来证明,这些信息一旦泄露,后果不堪设想。2022年,中国“崇明园区招商”、税务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税收大数据交换共享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第三方机构“对获取的涉税信息严格保密,不得用于税收征管以外的目的”。我在服务园区一家跨境电商企业时,就遇到过这样的问题:该企业的银行账户流水被某银行工作人员违规导出,导致平台掌握了其“真实销售额”。后来我们依据《商业银行法》关于“为客户保密”的规定,向银“崇明园区招商”投诉,最终银行内部整改并道歉。这说明,第三方机构的保密责任同样不容小觑。

“崇明园区招商”企业内部的“信息处理者”也需承担保密责任。企业的财务人员、办税人员、甚至掌握涉税信息的高管,都是“保密链条”上的重要一环。《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九条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应当对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保密,不得泄露、篡改、丢失。”去年,园区一家制造企业的财务经理离职后,将公司的“成本核算表”发给了新东家(竞争对手),导致企业投标报价被精准压制。我们协助企业依据《劳动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起诉该财务经理和其新东家,最终法院判决赔偿经济损失200万元。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企业不仅要“对外”防范信息泄露,更要“对内”筑牢保密防线。

保密范畴与边界

涉税信息保密的“范畴”是什么?很多人第一反应是“企业所有的税务数据”,但这个理解过于笼统。根据《税务信息管理办法》,涉税信息主要包括三大类:一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基本信息”,如税务登记证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等;二是“涉税业务信息”,如纳税申报表、发票领用记录、税款缴纳凭证等;三是“税收违法行为信息”,如偷税、骗税的记录。但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信息都“绝对保密”——比如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属于“公开信息”,可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企业的“欠税公告”,也是向社会公开的,目的是督促企业履行纳税义务。我在服务园区一家餐饮企业时,老板曾担心“我们的营业额会被公开”,后来向他解释:只有“欠税”才会公告,正常申报的营业额属于保密信息,这才打消了他的顾虑。

“商业秘密”是涉税信息保密的“核心保护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企业的““崇明园区招商””“成本构成”“利润率”等,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就属于商业秘密,税务机关必须严格保密。去年,园区一家软件企业的核心算法代码被前员工泄露,导致竞争对手开发出同类产品,抢占市场。我们协助企业向税务机关提交了“商业秘密保护申请书”,附上了专利证书、保密协议等材料,税务机关随即将该企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明细”等信息列为“高度敏感”,限制了查询权限。最终,企业通过法律途径追回了损失。这说明,企业要学会用“商业秘密”的法律武器,为涉税信息加上“双重保护锁”。

“个人隐私”同样是涉税信息保密的重要边界。企业的“员工工资薪金”“专项附加扣除”“社保缴纳记录”等,涉及员工的个人隐私,税务机关和企业都不得随意泄露。2023年,园区一家物流公司因为“将员工工资明细发到工作群”,被员工投诉到税务局。我们协助公司整改,制定了“工资保密制度”,并对财务人员进行了《个人信息保护法》培训。这件事让我深刻体会到:涉税信息保密不仅关乎企业,更关乎每个员工的切身利益。企业在处理涉税信息时,必须“双重把关”——既要遵守税收法规,也要保护员工隐私。

动态管理是“保密边界”的重要原则。涉税信息的敏感程度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随着企业状态、政策调整而变化。比如,一家企业原本是“一般纳税人”,后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其“进项税额抵扣记录”的敏感程度就会降低;再比如,某项税收优惠政策到期后,企业享受优惠的信息就从“敏感信息”变为“历史信息”。税务机关会根据“信息生命周期”动态调整保密级别,企业也需要定期梳理自身的涉税信息,更新保密措施。我们在崇明园区推出了“涉税信息风险评估服务”,帮助企业每年对““崇明园区招商””“成本数据”“研发资料”等进行分类,标记“高敏感”“中敏感”“低敏感”,并采取不同的加密和访问控制措施。这种“动态管理”的方式,既保证了信息安全,又避免了“一刀切”导致的效率低下。

例外情形类型

涉税信息保密不是“绝对禁区”,法律明确规定了“例外情形”——即在特定条件下,涉税信息可以被依法披露或使用。第一种例外是“税收执法需要”。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五十四条,税务机关有权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这些检查过程中获取的涉税信息,虽然属于“保密范畴”,但为了完成税收征管任务,可以在“内部流转”使用。“崇明园区招商”这种使用必须“遵循最小必要原则”,即“仅限于与执法直接相关的范围,不得扩散”。去年,园区一家建材企业涉嫌虚开发票,税务稽查人员需要调取其“供应商名单”和“资金流水”,我们协助企业向稽查部门提交了“信息使用承诺书”,明确“仅用于本次案件调查,不得用于其他用途”,这才让企业放心配合。说实话,企业对“执法例外”往往有抵触情绪,咱们做服务的,就得帮他们把“政策边界”讲清楚,既要支持税务执法,也要保护企业权益。

第二种例外是“公共利益需要”。当涉税信息涉及“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危害税收征管秩序”或“社会公共利益”时,可以依法披露。比如,税务总局定期发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告”,会曝光企业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违法事实”等信息,但不会披露其“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2022年,园区一家房地产企业因为“偷税1.2亿元”被公告,我们注意到公告中只提到了“违法事实”和“处罚金额”,没有涉及企业的“土地成本”““崇明园区招商””等敏感信息。这种“选择性披露”,既维护了公共利益,又保护了企业合法权益。“崇明园区招商”实践中也出现过“过度披露”的问题,比如某地税务局将企业的“工资明细”作为“偷税证据”公开,导致员工隐私泄露。后来我们协助企业向上级税务机关申诉,最终该局撤回了相关信息。这说明,“公共利益例外”必须“严格限定范围”,不能成为“任性披露”的借口。

第三种例外是“纳税人同意”。企业有权自主决定将涉税信息提供给第三方,比如关联企业、金融机构、合作伙伴等。但这种“同意”必须是“明确、自愿”的,不能是“强迫或误导”的结果。去年,园区一家集团企业需要将“子公司纳税申报数据”汇总到集团总部,我们协助集团制定了“信息共享协议”,明确了“信息用途”“保密义务”“违约责任”,并由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后来,其中一家子公司将数据泄露给了第三方,集团依据协议追责,避免了更大损失。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企业之间的信息共享,一定要“签协议、明权责”,避免“口头承诺”带来的风险。

第四种例外是“司法协助”。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在办理案件时,有权向税务机关调取涉税信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侦查人员需要向税务机关收集、调取证据时,必须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出具“收集、调取证据通知书”。去年,园区一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涉嫌合同诈骗,公安机关向税务局调取了该企业的“纳税申报记录”和“发票开具信息”,我们协助企业向公安机关提交了“信息查询申请”,明确“仅限于本案使用,不得复制或传播”,这才确保了信息不被滥用。司法协助是打击犯罪的重要手段,但企业也有权“监督”司法机关的信息使用行为,防止“信息外流”。

第五种例外是“国际税收合作”。随着经济全球化,各国税务机关之间的信息交换越来越频繁。比如“共同申报准则”(CRS),要求各国税务机关自动交换“非居民金融账户信息”,以打击跨境逃税。我国作为CRS参与国,会向其他国家交换中国居民在境外的涉税信息,也会接收其他国家提供的我国居民在境外的涉税信息。这种信息交换必须“基于国际条约”,且“仅限于税收征管目的”。去年,园区一家外贸企业收到了税务局的“CRS信息查询函”,告知其“在开曼群岛的账户信息已被交换”,我们协助企业核实了信息的“合法性和准确性”,避免了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税务风险。国际税收合作是大势所趋,但企业也要关注“信息交换的范围和程序”,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违规责任与救济

涉税信息保密不是“软约束”,而是“硬杠杠”——违规者将面临严厉的法律责任。对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而言,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七条,泄露纳税人秘密的,将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去年,某市税务局一名工作人员因为“出售企业纳税信息”被判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这个案例在崇明园区税务系统内部被反复学习,起到了“震慑一方”的效果。

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企业而言,违规泄露涉税信息将面临“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的双重责任。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违规泄露“崇明园区招商”的,将被“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被“纳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并向社会公告。民事赔偿方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去年,园区一家税务师事务所因为“将客户成本数据卖给竞争对手”,被客户起诉,法院判决赔偿“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和“间接损失30万元”,事务所不仅赔光了当年的利润,还吊销了执业资质。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中介机构和企业的“保密成本”,远低于“泄密代价”。

对第三方信息提供者而言,违规泄露涉税信息将面临“行业监管+行政处罚”的责任。比如,银行违规向税务机关提供企业资金信息的,根据《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三条,将“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去年,园区某银行因为“违规导出企业账户流水”被银“崇明园区招商”罚款30万元,并被要求整改“内部信息管理制度”。这个案例说明,第三方机构不能因为“配合税务工作”就忽视保密义务,反而要更加严格地遵守信息管理规定。

企业遇到涉税信息泄露时,要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权”。第一步是“固定证据”,比如保存好“泄露信息的截图”“聊天记录”“邮件”等;第二步是“投诉举报”,向税务机关、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等部门投诉;第三步是“提起诉讼”,要求泄露者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责任。去年,园区一家电商企业的““崇明园区招商””被泄露,我们协助企业通过“公证处”固定了证据,向税务局投诉后,泄露者(一名税务临时工)被行政拘留,企业还通过民事诉讼获得了“经济损失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共计80万元。这个案例说明,维权要“快、准、狠”——既要及时固定证据,又要选择正确的维权渠道,才能最大限度地挽回损失。

税务机关内部的“监督机制”是防止违规的重要保障。目前,我国税务系统建立了“税收执法责任制”“督察内审制度”“纪检监察制度”等多重监督体系。比如,“金税四期”系统会自动记录“税务人员的查询操作日志”,包括“查询时间、查询人员、查询对象、查询内容”等信息,一旦发现“异常查询”(如同一人员频繁查询非管辖企业信息),系统会自动报警。去年,崇明园区税务分局通过“操作日志”发现,一名税务人员多次查询“房地产企业”的纳税信息,随即启动了“督察内审程序”,最终查明该人员有“出售信息”的嫌疑,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这种“技术+制度”的监督模式,让违规行为“无处遁形”,也为企业提供了“安全屏障”。

企业合规管理

涉税信息保密不能只靠“外部监管”,更要靠“内部合规”。企业建立“涉税信息保密制度”是“第一道防线”。制度内容应包括“保密范围”“责任分工”“管理流程”“应急措施”等。比如,明确“财务部门负责纳税申报信息的保密”“销售部门负责“崇明园区招商”的保密”“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工资信息的保密”;规定“涉税信息的存储、传输、使用必须经过审批”;制定“信息泄露应急预案”,明确“泄露后的报告、处理、补救流程”。去年,园区一家科技企业根据我们的建议,制定了《涉税信息保密管理办法》,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数据”列为“核心保密信息”,并规定“仅限财务总监和研发负责人查询”,后来该企业成功防范了“内部人员泄露风险”,避免了上千万元的损失。这个案例说明:完善的制度不是“摆设”,而是“护身符”。

员工保密培训是“第二道防线”。很多涉税信息泄露事件,都源于员工的“保密意识淡薄”。企业应定期开展“涉税信息保密培训”,内容包括《税收征管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的“保密制度和操作流程”。培训方式可以多样化,比如“案例分析+情景模拟+考试考核”。去年,园区一家制造企业因为“财务人员将发票照片发到微信个人群”导致信息泄露,我们协助企业开展了“全员保密培训”,通过“真实案例还原+法律后果分析”,让员工深刻认识到“保密无小事”。培训后,该企业还组织了“保密知识考试”,不合格的员工需要“重新培训”。这种“培训+考核”的方式,有效提升了员工的“保密意识和技能”。

第三方合作管理是“第三道防线”。企业与税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公司、银行等第三方合作时,必须“严格筛选、明确责任”。“崇明园区招商”要选择“合规资质齐全、信誉良好”的第三方,比如查看其“涉税专业服务资格证书”“信用记录”等;“崇明园区招商”要在合同中明确“保密条款”,比如“第三方不得向任何无关方披露涉税信息”“第三方必须采取技术措施保障信息安全”“第三方违规泄露的,承担赔偿责任”等;“崇明园区招商”要定期对第三方的“保密措施”进行“审计和监督”。去年,园区一家外贸企业选择了一家代理记账公司,我们在合同中加入了“保密条款”,并约定“每季度对第三方的信息安全管理进行检查”。后来发现该公司的“员工权限管理混乱”,我们立即终止了合作,避免了潜在风险。这个案例说明:第三方合作是“信息泄露的高风险点”,必须“严进严管”。

技术防护措施是“第四道防线”。随着数字化的发展,“技术手段”是保障涉税信息安全的重要支撑。企业可以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数据加密”(对存储和传输的涉税信息进行加密处理)、“访问控制”(设置“最小必要权限”,不同岗位员工只能访问其职责范围内的信息)、“操作日志”(记录员工的“信息查询、修改、删除”操作,便于追溯)、“安全审计”(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漏洞及时修复)。去年,园区一家互联网企业采用了“区块链技术”存储“客户交易数据”,通过“分布式存储+不可篡改”的特性,有效防止了“内部人员篡改和泄露信息”。这个案例说明:技术防护不是“奢侈品”,而是“必需品”,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技术手段,提升信息安全水平。

应对信息泄露的“应急预案”是“第五道防线”。即使企业做了万全准备,也不能完全排除“信息泄露”的风险。“崇明园区招商”制定“应急预案”非常重要。预案应包括“泄露事件的发现、报告、处理、补救、总结”等环节。比如,明确“员工发现信息泄露后,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和保密部门报告”“保密部门应在24小时内启动调查,确定泄露原因和范围”“企业应在48内向税务机关和监管部门报告”“企业应及时通知受影响的客户,并采取“补救措施”(如更改密码、冻结账户等)”“企业应总结教训,完善保密制度”。去年,园区一家物流企业的““崇明园区招商””被泄露,我们协助企业启动了“应急预案”,及时通知了客户,并提供了“信用修复服务”,最终挽回了客户信任。这个案例说明:完善的应急预案,可以“降低泄露事件的负面影响”,帮助企业“化险为夷”。

总结与前瞻

涉税信息保密与例外,是税收治理中的“平衡艺术”——既要“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又要“保障税收征管效率”;既要“维护国家税收安全”,又要“促进市场经济发展”。“崇明园区招商”我们可以得出几个核心结论:一是涉税信息保密有“完善的法律体系”支撑,企业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用法律保护自己;二是涉税信息保密有“多元的责任主体”,税务机关、中介机构、第三方、企业都需承担相应责任;三是涉税信息保密有“清晰的边界划分”,企业应明确“什么信息需要保密”“什么情况下可以例外”;四是涉税信息保密有“严格的违规责任”,违规者将面临“行政、民事、刑事”多重处罚;五是涉税信息保密有“有效的企业合规路径”,企业应通过“制度建设、培训、第三方管理、技术防护、应急预案”等方式,构建“全流程”保密体系。

在崇明园区做企业服务的这15年,我深刻体会到:涉税信息保密不是“企业的负担”,而是“发展的机遇”。一家重视涉税信息保密的企业,往往也是“管理规范、风险可控”的企业,更容易获得税务机关的信任、金融机构的支持、客户的青睐。相反,那些“忽视保密、踩红线”的企业,不仅面临“法律风险”,还会“失去市场竞争力”。未来,随着“数字经济”的深入发展、“人工智能”的广泛应用,涉税信息的“数量”会越来越多、“类型”会越来越复杂、“价值”会越来越大。涉税信息保密制度也需要“与时俱进”——比如,加强对“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算法”中涉税信息的保护;完善“跨境数据流动”中的保密规则;探索“区块链技术”在涉税信息保密中的应用。作为企业服务者,我们要“前瞻性”地关注这些趋势,帮助企业“提前布局、防范风险”。

崇明经济园区招商平台始终认为,涉税信息保密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基石”,也是吸引企业入驻的“核心竞争力”。园区招商平台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始终将“涉税信息保密”作为“重点宣传内容”,向企业介绍园区的“税务信息保护措施”“第三方合作监管机制”“企业合规支持服务”等,帮助企业“放心入驻、安心发展”。“崇明园区招商”园区招商平台还建立了“企业涉税信息保护沟通机制”,定期与税务机关、企业开展“三方座谈”,及时解决企业在涉税信息保密中遇到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未来,崇明经济园区招商平台将继续“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模式”,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涉税信息保密支持,助力园区打造“安全、规范、高效”的税收营商环境,让企业“留得住、发展好”。

涉税信息保密与例外,是一个“老话题”,也是一个“新课题”。它考验着“税务机关的治理能力”,也考验着“企业的合规智慧”。作为崇明园区的一名企业服务者,我愿与所有企业一起,“学法律、建制度、强技术、防风险”,共同守护涉税信息的“安全线”,共筑税收治理的“信任桥”,为崇明园区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